拿账本是有道理的,但如果下手打人,而且还是孕妇,那就有道理没道理了。 10月19日,随州市随县公安局唐县镇派出所抓获殴打他人的不法行为人余某行政。
2015年12月13日,余某离开随县唐县镇黄庙村水库向水库承包人孙某索要水库堤防建设工程款。 没想到孙某不在,却遇到了孙某怀孕的妻子朱某。 两个人因为偿还的事情吵了一句话。 争执激烈时,余某上前推朱某,生气地踢了朱某一脚。 经法医鉴定,朱某伤势较轻,所幸胎儿平安,但养气用量2500多元。
唐县镇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多次叫停单方面调整,表示余某追讨工程款须按规则,以司法形式处置主题,但余某拒不积累朱某的养用度,刚毅垦及时偿还孙某、朱某佳结经过反复审讯,余某殴打他人、殴打孕妇属于从重处分,唐县镇派出所通报县公安局宣判,决定对余某给予行政逮捕10天和600元的行政处分。 判决后,余某虽回避外出,但在***的建议下,于10月19日自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有一段时间,余先生受到了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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